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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拟修改婚姻条例 变性人或可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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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04月02日 13:49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邓冠英、曹海扬
标签: 变性, 婚姻


人民网香港4月2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针对去年一起变性人婚姻案件裁决提出修改《婚姻条例》,特区立法会于4月1日就此修订草案召开首次会议。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周一岳表示,无须使用立法手段解决,应继续进行行政处理。 周一岳解释,跨性别人士可能已经用另一个性别生活多年,但据估计,有大约六成至七成的跨性别人士,基于不同理由,不愿意或不能完成整个变性手术。周一岳指出,在不少海外地区,甚至容许不做变性手术的跨性别人士结婚。他认为,就跨性别人士婚姻的认同问题,现阶段政府可以继续以行政手段弹性处理,无须立法硬性规定必须完成整个变性手术才可结婚。如果一定要就此立法,只会令更多跨性别人士不能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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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643)
原标题: 香港拟修改婚姻条例 变性人或可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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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附加信息

这篇文章报道了关于香港特区政府拟修改《婚姻条例》,以允许变性人结婚的新闻,强调了这一法律修订对跨性别人士的重要性。文章中提到,特区立法会于2014年4月1日召开了有关这一法案的首次会议,探讨如何在不要求完成变性手术的情况下,保障跨性别人士的婚姻权利。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周一岳的观点也得到了介绍,他认为现阶段政府应该通过行政手段更为灵活地处理变性人士的婚姻问题,而无需严格立法。他指出,很多跨性别人士由于各种原因选择不做变性手术,因此立法的要求可能会导致更多人无法结婚。文章引用了多项与跨性别婚姻相关的海外案例,讨论了更为人性化的婚姻政策的重要性。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 data-search-exclude }

Attribute Value
Filename news_香港拟修改婚姻条例变性人或可结婚_-_新闻-_搜狐.md
Size 2493 bytes
Archived Date 2024-11-22 02:25:32
Original Link http://news.sohu.com/20140402/n397638164.shtml
Author 邓冠英、曹海扬
Region 香港
Date 2014-04-02
Tags 变性, 婚姻, 跨性别, 法律政策, 社会环境
Evaluation [Unknown type(update needed)]

本文由跨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浏览。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