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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终建立主网映射的角度分析两种测试网挖矿方案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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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把这个动态变化的过程通过某个数学公式抽象的表达出来。 基金会真正能掌控的是:原发展基金部分(未分配,属于发展该链的公有资产):B(约2.5亿)。因此我个人建议初始状态X0:Y0=7.5:2.5或者是8:2,这个作为第一刀来把这10个亿的盘子切割开来。因为这2.5亿或者2亿是没有权属的,是直接可以分配给矿工的,从这个初始状态如何通过销毁机制 和 回购机制 以达到 一个 X(流通中的HLC)逐渐减少,Y越来越大的这样动态过程。其中流通中的X回购回来的token是需要锁仓的, 未被分配的token是可以被销毁的。这个是要非常明确的。 已经确权的还未被流通的token是需要确定以什么方式锁定或者是未来某种方式兑付。这个是值得商榷的。理论上这部分token应该被视为可流通的,具体数量是需要基金会给予我们经济模型一个回答。已经确权的token(C部分)到底是什么时候可以流通这个本身就是货币调控中需要回答的问题。 其实这里就影射出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测试网络挖矿周期的问题。如果这条测试网络运营周期足够长,那么实际上已经确权的还未被流通的token(C部分)应该是在测试网络周期内进行释放或者流通,因为本身我们的逻辑就是新产生出一个P-meer就要销毁一个token,那么当Y值越来越大的时候,这部分的token其实是可以根据这个逻辑进行置换的。为什么不呢? |
这个方案我们是要负责给矿工把pmeer进行兑换和对挖出来pmeer对应的hic进行销毁,这样会不会同时受着两个压力? |
可以供矿工挖出的是 B 和 C(假定C1是基金会挖走了,C2是其他矿工挖走了)。超过B+C的部分,即是要压缩 A,那么每超过一个,相应的就需要基金会从市场回购一个进行销毁。假如超挖了A1个,则基金会需购入A1个销毁。因此这对应的A1个HLCC就要算在基金会头上,是基金会挖出的,相当于基金会花了一份A1回购的钱和一份A1挖矿的钱,但只能获取一份A1的权益。虽然看起来是双份的成本,但不一定就会比别人挖出同等数量的单份成本高。 我对这里的逻辑有一些不太理解,我来梳理一下我的思路:
原发展基金部分(未分配,属于发展该链的公有资产):B(约2.5亿)`
C:2亿是锁定状态, 因为目前这个阶段还不流通市场。至于流通时间:待定。
整个过程应该是(X-a1-a2-a3-.......)+(Y+a1+a2+a3+.....)+C(锁仓的2亿)=10亿 假如是属于X部分,那么初始状态X0:Y0=7.5:2.5,操作其实就是第二步的操作结合货币政策,最终就是由矿工挖出。这里的矿工应该是除基金会以外的矿工。基金会只是发布货币政策以达到预期管理。这里基金会可以不挖矿。 另外一个情况是基金会一开始就挖出2个亿p-meer,将这2个亿token进行置换但不马上销毁,同时也将挖出的2亿p-meer进行锁仓,最后在进行置换。那么这2个亿token实际上是基金会的储备资金,用来调控币价的一个手段。token的权属是属于基金会了,给团队分配的是p-meer,可以最后进行置换和销毁。 假如是属于Y部分,那么初始状态X0:Y0=5.5:4.5,也就意味着C部分2个亿token是没有确权的或者是未来通过meer来1:1置换,最终也是要通过挖矿所得,只是这个矿工是基金会。并且是主网上线后的挖meer所得。 这是我对这A B C这几部分的理解。其实从上面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出来,我们的销毁回购机制是作为货币政策,实际上控制的是市场的流通量和矿工可挖的量。这里面不涉及到博弈跟兑换。这里讨论是p-meer作为测试网络的币是如何产生的?比特币的货币政策是一共2100万,产量每四年减半的方式来释放通胀率,而在我们的测试网络阶段,p-meer这10个亿的释放率并非靠代码实现,而是靠链下解决的方式也就是基金会颁发的货币政策来得以实现,因为我们要回购已流通的量来得以实现。 理性状态是X为0,Y为10的结果,但是实际情况中肯定不会那么理想,中间肯定有博弈的情况。这个就需要我们来想象和模拟一下最好的i情况与最坏的情况。 |
实际上我认为货币政策是我们经济模型小组应该研究和考虑的问题,而二级市场如何操作是币值管理团队的应该考虑的问题。当然我们也要模拟实际的情况,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做的就是预期管理。 |
@yatingzhou @dindinw @blocklee @ismailma 我在此引入"分红币“概念。
4、基金会可以用自己挖到的P-MEER,吸引流通盘中的HLC也申请分红权,从而减少流通量而提升币价。通过币价的提升,间接强化矿工申请分红权的决心。 请大家指正。 |
@wzp929 也就是说基金会其实是可以站在两个角度去减轻兑换压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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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是两座大山,如果能够通过分红币,导出一半的P-MEER。对于基金会来说,压力一下子就小了。 |
这个想法很赞,这个有点类似pos的需求,就是持有p-meer未来主网会分到一点权益。如果往这个方向走也是可以的,也就是pow+pos的混合制,未来税收如何制定?因此我们要如何合理的制定这个pos模式,@zeyu 是在研究的 |
这个跟真正的pos还是有很大一段距离,如果非要取个名字,我觉得叫 锁仓奖励 比较贴切。就是一个鼓励别人来持有pmeer并锁仓的手段,可能需要个锁仓合约来实现,锁仓的pmeer将不能再去换成hlc。锁仓时间至少要持续到主网上线。这个锁仓的利息只能来源于税收。但是税收又是在主网才开始有的,锁仓是在测试网。锁仓期是否继续延续,这是需要考虑的。然后如何支付别人的利息奖励,这也需要考虑合理性,常识来看都是锁仓结束后就得连本带息一起给。 如果想设置成测试网锁仓,然后许诺给别人一段时间的税收分红,那么就需要考虑如何记账确权,记录哪些pmeer拥有分红权,在主网映射时需要区分统计哪些地址拥有分红权,记录下来,然后按阶段分批次依次给分发。这可以看做是一次链上治理。 |
从最终建立主网映射的角度分析两种方案
方案一:只能是hlc --> pmeer-->主网币的单通道映射,10亿hlc对应要有10亿pmeer,hlc的所有权益最终要转移到hlcc上和主网映射。
若有需要,随后再撰写详细内容。
此方案最大的问题就是需要挖出10亿 pmeer出来,而基金会要必须保证足够的 pmeer 去兑换流于市场其他用户手里的 HLC。相当于基金会和矿工一起是在再次给所有币注入价值,ico其实是已经注入了一部分价值的。本质上基金会是在给其他用户挖pmeer的。
方案二:最终会是hlc-->主网币和pmeer-->主网币双通道映射,hlc+pmeer的总量等于10亿。
hlc目前的结构:
逻辑性:
在这个方案中,于测试网引入矿工挖矿,实际上挖的是 B 乃至于 C,由于发展基金等将在主网以税收的形式体现,那么 B 实际上就是无主的了,因此可以分配给矿工去挖出来,因此在测试网期间是可以分配给矿工,让其通过挖矿注入价值;而 C 所对应的权益也是可以先移植到主网税收兑付或者基金会以其他方式获得,那么 C 的部分或者全部也是可以让矿工去挖的。如此以来A有ico做支撑(ICO的资金相当于是对团队贡献的量化体现),B和C就通过矿工注入了价值。如此,所有的币都有价值支撑。
模型
这个方案是一个此涨彼消,有我(pmeer)无你(hlc)的方案。即每产生出一个测试网币pmeer,相应的就要销毁一个hlc,hlc + pmeer 的总量等于10亿。
可以供矿工挖出的是 B 和 C(假定C1是基金会挖走了,C2是其他矿工挖走了)。超过B+C的部分,即是要压缩 A,那么每超过一个,相应的就需要基金会从市场回购一个进行销毁。假如超挖了A1个,则基金会需购入A1个销毁。因此这对应的A1个pmeer就要算在基金会头上,是基金会挖出的,相当于基金会花了一份A1回购的钱和一份A1挖矿的钱,但只能获取一份A1的权益。虽然看起来是双份的成本,但不一定就会比别人挖出同等数量的单份成本高。
基金会参与挖矿:
1)提供保底算力,维持网络稳定;
2)基金会挖出来的币可以用来解决团队奖励,当然也可以通过其他手段解决,(至少有三个途径来解决);
3)基金会投入挖矿的规模不做硬性指标,是可大可小的,有其灵活性;
硬性条件
1)挖出一个 Pmeer,相应的就要销毁一个HLC,销毁过程公开;
2)HLC和Pmeer拥有和主网币相同的映射权限与比例,映射同时两种token都将被销毁;
pmeer和HLC的兑换
pmeer和HLC两者可以自由兑换,为保证矿工的积极性,基金会负责保底(ps:给予矿工变现承诺,相当于给矿工接盘)。 这个兑换过程相当于是直接流通权的转移。基金会是需要和市场抢夺一部分直接流通权的,兑换的过程即表示自愿将自己的直接流通权转为间接流通权。
特点
1)已通过ico分配并流通出去的HLC不需要再次通过挖矿注入价值,本身已由持币用户提供了价值支撑;而其余部分的HLC相当于通过矿工挖矿注入了价值支撑,挖出来的pmeer其实并不具有直接流通性的。
2)测试网挖矿周期灵活可控,块奖励可以相对设置的更合理。
3)基金会在这里只是一个普通用户,可参与挖矿,但无指标要求。
4)所有的币都会是有价值支撑的,不再有凭空而来的了。
5)10亿的币不再只是ico的成本作为价值支撑,又注入了挖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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